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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6-10-14

职工队伍的全面发展是北京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做强“北京创造”和“北京服务”品牌的重要支撑,提升职工技能是工会维护和保障职工发展权益的重要实现途径。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职工为主体,以实现职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技能人才培养和创新成果转化为手段,以形成一套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助推体系为重点,以维护职工发展权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学习技能、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各级工会的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吸引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协同推进,着力拓展职工提升技能的广阔平台,着力完善职工创新创造的助推平台,着力构建高技能人才的服务管理平台,逐步形成多平台、多层次、多方式的职工技能提升助推体系,引领和激发广大职工学好技能、提升技能、用好技能、创新创造的热情与活力,努力打造一支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造、以百万计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

二、工作任务

(一)拓展职工提升技能的广阔平台,助推职工职业发展

1.深入开展劳动竞赛。继续组织“职工技协杯”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围绕首都重点发展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并举办不少于30个职业(工种)的技能竞赛,带动更多职工提升技能水平,畅通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快速通道。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开展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劳动竞赛和行业性、区域性的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技术培训、技能比赛和技术革新、节能减排活动,拓展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空间。要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协同合作,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职工技能培训、练兵、竞赛、晋级四位一体的职业技能发展模式,深化技能竞赛成果,使更多的职工通过技能竞赛提升技能等级。

2.积极推进“名师带徒”。总结部分企事业开展“师带徒”活动的经验做法,发挥高技能人才传帮带作用,广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市总工会每年在首都重点发展产业命名100名“技能名师”,指导师徒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名师带徒协议,市总工会以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带教津贴资助,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在本地区、本系统广泛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师带徒”等活动,积极推动实行带教津贴制。力争在五年内实现以下目标: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开展名师带徒活动达到100%,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北京技术能手、首席技师、全国和首都劳动模范中的高技能人才开展名师带徒活动达到100%,在聘的高级技师、技师普遍开展名师带徒活动。

3.创新技能培养方式。根据首都产业疏解调整和优化升级相关企业、职工的实际需求,市总工会每年购买30个培训项目开展“送技能培训进基层企业”活动,发挥市职工技协、市职工大学的作用,整合行业专家和社会培训资源,加强职工实操技能培训;积极拓展与工业发达国家的合作交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全国和国际技能专家来京传授经验、切磋技术,力争每年选派一批技能人才参与国际技能大赛、出国研修学习和开展技术比武。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探索创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突出实战、以用为本的职工技能培训模式,依托企业、职业学校、职工创新工作室、技协专业委员会、职工技能实训基地,以购买服务方式加大技能人才培训投入,为企业和职工提供订单式、项目制、职业化的技能培训服务,继续深化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员工的通用能力学习,开发网络课程,提供网络教学、在线服务,深化技能大讲堂,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增强适用性和实效性。

4.加大职工技能晋级助推力度。逐步加大“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助推范围,将市级二类以上技能大赛(非取证工种)前十名获奖者纳入助推范围,适时开展对部分职业工种(取证工种)的高级工和部分新兴职业(非取证工种)的助推试点工作。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自主制定助推政策,加大对助推工作的资金支持和配比力度,争取各方支持,加强资源整合,形成层层助推、共促职工技能提升的长效机制。

5.强化对优秀技能人才的荣誉激励。市总工会开展劳动模范、劳动奖章、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等评选表彰,要向优秀技能人才和团队倾斜,向市级技能大赛优胜者、优秀职工创新工作室领军人物、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领头人倾斜,并优先推荐参加更高层次奖项的评选;组织开展首都职工技术创新标兵以及绝技绝活、特殊操作法的命名活动,激发技能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各级工会组织要不断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开展“首席职工”、“首席技师”、“创新标兵”选树活动,积极推动企业完善技能人才评聘制度,把技能人才工资专项协商列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内容,落实关于在聘高级技师、技师与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的规定。

(二)完善职工自主创新的助推平台,激发技能人才创造活力

1.深化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规范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的管理,每年新命名30个以劳模、高技能人才等为领军人物的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建立健全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动态评审管理机制,五年内总数动态保持在500个左右;搭建创新工作室交流平台,加强领军人物和骨干的切磋交流;经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申请,区县总工会、产业工会申报,市总工会每年评选20个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给予部分经费资助。各级工会要积极研究推进本地区、本系统的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健全相应的创建、管理、评审、激励制度,加大对职工创新工作室项目的持续支持,不断扩大领军人物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努力把职工创新工作室建设成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

2.完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积极开展“首都职工优秀自主创新成果”命名活动,完善相关评审激励机制;鼓励职工自主创新的新工艺、新发明申请专利,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搭建职工创新工作室与驻京科研单位对接平台,争取每年开展30个科学家(专家)走进职工创新工作室项目,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提升职工技术创新水平;依托职工创新成果数据库和技术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交易,提高成果转化率。各级工会及技协组织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四技”活动的新方法,积极宣传展示推广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让技能人才和创新成果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创新职工技协体制机制,构建技能人才服务管理平台

1.创新职工技协组织建设。职工技协是工会领导的群众性科技社团,主要职责是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职工技协要以换届为契机,积极探索适应企事业、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职工技协工作新路子,依托各产业(行业)和企事业工会发展壮大专业委员会,广泛吸引优秀技能人才加入,组织动员广大会员和职工积极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培养急需人才,努力建设成为技能人才聚集和技术创新交流的基地。要积极探索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事业联合开展部分非取证工种和新兴工种的标准制定与认定工作;要主动整合社会资源,结合企事业实际需求逐步完善技能竞赛、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各区县以及有一定规模、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职工技协组织,并为技协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域性、行业性的工会联合会成立技协组织,必要的可配备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市总工会每年推选命名一批先进基层技协组织,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2.完善技能人才服务管理平台。搭建并逐步完善技能人才库、创新成果库、职工技能培训信息库,建设好、运用好“技术英才网”,为企业和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技术交流、成果转化提供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对技能人才数据信息的分析、研究和使用,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高技能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提供指导和帮助。努力推动与有关政府部门技能人才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并推动有条件的产业、企事业进行技能人才数据库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市总工会党组全面统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市总工会成立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办公室,与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合并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检查考核,组织协调市总工会各部门、各级工会组织的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实施,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负责该办公室的日常协调工作。市职工技协承担技能竞赛组织、“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技术英才网建设、职工发明创新活动及成果推广转化、“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实施等技能人才队伍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市总工会职工大学承担首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中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研究和通用能力、创新能力、岗位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根据市总工会统一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健全考核机制

市总工会要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区县、各产业、各企事业工会要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职工之家的考核内容。各级工会组织要督促企业依法足额提取并用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将职工技能培训及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纳入集体合同条款,将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列入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的内容,接受职工群众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市总工会将协调配合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人力社保、审计等相关部门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监督。

(三)加强经费保障

市总工会逐步加大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将与职工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技能培训、技能竞赛、技能晋级、名师带徒、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转化、对外交流、评审命名等项目纳入助推计划统筹推进,并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资金支持。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及相关工作的经费投入和配比力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建立技能人才发展基金、创新基金,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经费支持。

(四)加强典型宣传

定期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劳动创造幸福、技能成就梦想”等主题的事迹展、图片展、报告会,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多方位、多视角宣传中央和北京市有关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技能人才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技能竞赛、助推计划、名师带徒等活动的做法和经验,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及时选树、宣传技能人才成长的典型,弘扬技能成就梦想的正能量,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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