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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6-10-14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提升工会组织服务首都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把握首都工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围绕发挥工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的目标,以加强对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广泛联系、服务和管理为重点,以购买社会力量服务、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开展主题社会公益活动为重要手段,打牢基础,创新工会提供服务的机制和方式,延伸工会工作手臂,引领聚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和资源服务职工群众。经过五年努力,形成“工会组织引领聚合、社会力量协同发展、职工群众共建共享”的服务型工会工作格局,更好地满足首都职工群众不断增长的多样化、专业化的需求,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推动力。

二、工作任务

(一)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最广泛地联系不同层级、特色鲜明的各类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良性发展,促进更多的社会力量通过工会的平台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提升工会社会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针对全市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制定指导性文件。对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目标、重点领域、支持办法等提出针对性意见,引导其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建立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数据库,掌握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人员构成、组织基本情况、工作开展状况等信息。市总工会每年联系不少于100家社会组织,每年采集不少于100家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信息。

2.成立北京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加强对符合职工特点、满足职工需求、促进职工发展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和引导,采取备案制、联合举办活动、开展业务指导、提供支持等方式,与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建立稳定的工作联系。首批单位会员不少于50个,并实现逐年增长。

3.建立北京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扩大工作覆盖面,在市社会建设、民政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下,加强与各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联系,结合工会的具体情况和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特点,加强对暂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各类职工社团的联系指导和培育扶持,采取有效方式逐步掌握其基本情况和工作动态,促进符合条件的做好申报注册和备案工作,不断壮大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队伍。

4.积极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积极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手段,摸清本地区、本领域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每年联系一定数量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对其提供必要支持,积极引导其围绕职工服务需求开展服务职工活动。

(二)发挥引领聚合作用

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按照有利于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有利于提升工会专业化服务水平,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的原则,发挥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群众的“龙头”作用,稳步实施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有序推进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积极开展主题社会公益活动,不断丰富方式方法,探索创新“引领开展、委托购买、监督管理”的工作模式,加快建设多层次、多方式合作共赢的服务型工会社会工作供给体系。

1.加大购买社会力量服务工作力度。围绕全市工会中心工作和职工群众最操心、最困难、最忧虑的问题,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专业优势,有针对性地将工会直接向职工提供服务的事项,协同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共同承担。不断拓展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增加投入,市总工会每年直接购买服务项目不少于100个。

2.有序开展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工作。优先对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中组织规范、代表性强的经济服务类、法律服务类、家庭服务类等组织中符合条件的管理岗位提供经费补贴。购买岗位人员将同时承担工会联络员职责,负责宣传工会工作、及时反映本领域或本行业职工队伍状况、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工会组织等任务,实现工会工作领域的延伸和拓展。市总工会每年购买不少于50个社会组织的管理岗位。

3.打造工会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品牌项目。通过重点扶持、项目引导等方式,支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一批效应好、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社会公益活动品牌项目。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直管协会和温暖基金会要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工会系统内外本领域同类社会组织和资源,强化服务供给,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项目。

4.引导、支持一批职工志愿服务类、互助类社会组织。探索以项目购买、项目补贴和项目奖励的方式,对协同开展首都职工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参与在职职工职业、心理、文体发展助推计划的行业性、代表性社团以及专业性技能培训机构等择优进行激励,提升工会组织专业化服务水平。

5.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开展购买服务。各区县总工会要加强与社会建设、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参与和承接政府职能部门购买的适合工会组织开展的服务项目,并在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困难帮扶、家庭生活、心理服务、女职工保护等方面大力开展购买服务和购买岗位工作。有条件的企事业工会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购买服务工作,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三)发挥平台作用

适应社会组织工作的特点,搭建与社会组织交流合作与服务管理的平台,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服务、业务指导等手段,积极推动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程序、充实专业人员、增强工作力量,在工会的指导下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1.建设北京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站。依托北京职工服务中心,以提供集约服务、扶持培育发展、开展业内交流、搭建合作平台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发挥其联系服务、指导管理的作用。

2.建立北京市总工会社会工作信息服务平台。利用北京市总工会、12351等门户网站的信息化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工作体系,完善对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各级工会组织在信息发布、宣传政策、开展培训、工作交流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使平台成为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各级工会组织沟通的桥梁、合作的平台、宣传的阵地、培训的载体、交流的纽带。

3.建立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数据库。将每年开展的购买社会力量服务、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和主题社会公益活动项目等综合信息纳入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数据库。市总工会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少于100个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目录。

4.建立健全委托服务机制和综合评审机制。培育扶持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市总工会委托的购买服务和购买岗位工作,提供从项目发布到项目验收的全过程专业服务。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将委托服务的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社会工作组织领导体制

发挥好北京市总工会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发挥北京市总工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作用,探索推进工会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扩大党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实现工会联系服务的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广覆盖。

各区县总工会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求,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工会特别是各区县总工会、企事业工会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按照有所突破、有所创新和务求实效的原则,找准工会参与社会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服务职工群众的切入点,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实抓好,一般应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及时研究工作解决问题,要常态化推进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使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制订《北京市总工会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北京市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管理岗位实施细则》、《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四)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适应社会服务管理发展的新形势,各级工会组织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把该项工作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保障该项工作资金需求。要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优化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监督,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五)加强调查研究和舆论宣传

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市总工会职工需求数据库和12351职工服务平台,准确把握职工在生产、生活、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普遍性需求及特殊职工群体的困难需求,加强工会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的理论研究、实践探索,改革创新,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总结宣传工会组织联系、凝聚、引领社会组织共同服务职工群众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增强示范性和引导性,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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