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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会关于在新时期深入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修订版)

时间:2016-10-12
     为更好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落实全总关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和把工会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会组织建设,履行好新时期、新形势下工会的各项职能,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影响力,为我校的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会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教育工会有关建家意见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就我校在新时期深入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的活动(以下简称建家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工作全局。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依法规范工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努力把工会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切实形成党政工共建一个家的良好氛围。

二、建家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1. 服务大局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把开展建家活动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把教职工的智慧与力量凝聚到积极为学校改革发展做贡献上来。

2. 突出维护原则。围绕工会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把推进工会重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作为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3. 依靠群众原则。突出教职工在建家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把教职工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主要标准。

4. 求真务实原则。建家就是服务教职工,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要把真心实意为教职工所想,一心一意为教职工服务,真抓实干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作为建家活动的主要内容,努力把教职工之家建设成为教职工信赖的、温馨的教职工之家。

5. 创新发展原则。建家活动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赋予建家活动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6. 齐抓共建原则。努力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教职工热情参与的合力建家工作格局。

7. 坚持小家建设常抓不懈的原则。要坚持不懈抓好各分工会的小家建设,常建常新,保持工会组织旺盛的生命力。

8. 动态建家的原则。加强对各分工会建家的验收和复验工作,根据结果按照规定给予升级、保留原称号、降级等处理。

三、建家活动的目标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适应学校工会依法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能的要求,着力加强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建设,突出抓好为教职工办实事,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推动建家活动可持续开展,把建家活动作为构建和谐校园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努力把我校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群众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四、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

1. 基层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工会工作,不断加强对建设教职工之家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指导工会工作;行政应大力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条件,支持和帮助工会开展好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形成党政工齐抓共建教工之家的良好氛围。

2. 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建设,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实行校(院、系、部)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学校和院系部的民主政治建设。

3. 依法、科学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做到教代会、工会源头参与。

4. 劳动人事关系调解机制健全,工会组织能够积极对劳动人事争议进行有效调解,较好地解决基层劳动人事争议。

5. 重视和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工会组织网络,建设一支团结向上、作风民主、乐于奉献、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队伍。工会会员会籍管理有序,工会工作档案齐全,依法按时收缴经费,自主管理经费,财务收支合理。教职工有活动场所,教职工小家建设规范。

6. 注重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引导和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7. 工会组织关心教职工疾苦,认真倾听和反映教职工在就业、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尽力为困难职工提供帮助,搞好互助互济和送温暖活动。

8. 工会组织能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社团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建家活动的方案

当前,学校工会将以建家工作为龙头,以促进分工会建设二级教职工之家为重点(根据实际情况在部分单位开展三级建家工作试点),全面推进我校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创办会员满意的工会。

(一)成立建家活动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管工会工作的纪委书记任组长,行政副校长、工会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的建家验收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各院系、各部门,在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成立建家工作小组,研究建设教职工之家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由本单位的工会负责上报校工会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建家活动的基本标准

校工会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基层)工会建家活动基本标准(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尽可能量化、细化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基层分工会建家活动基本标准》,作为各基层分工会建家活动的主要考核依据。(见附件一)

(三)教职工之家的等级、条件和申报要求、时间

1. 教职工之家的等级

我校基层分工会教职工之家的等级分三级,即:校级合格教职工之家、校级先进教职工之家、校级模范教职工之家。

2. 教职工之家各等级的条件

依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基层分工会建家活动基本标准》,规定各等级分数和条件如下:

校级合格教职工之家:不低于360分。

校级先进教职工之家:不低于480分。

校级模范教职工之家:不低于540分。

3. 各等级教职工之家的申报

1)校级合格教职工之家:它是校工会对基层分工会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由申报单位工会就建家活动情况向全体会员征求意见,认可率达到75%以上,提交分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征得同级党政同意,报校工会验收批准。

2)校级先进教职工之家:达到校级合格教职工之家级别两年后,由申报单位工会就建家活动情况向全体会员征求意见,认可率达到75%以上,提交分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征得同级党政同意,报校工会验收批准。

3)校级模范教职工之家:达到校级先进教职工之家级别两年后,由申报单位工会就建家活动情况向全体会员征求意见,认可率达到90%以上,提交分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征得同级党政同意,报校工会验收批准。

4. 各等级教职工之家申报、验收时间

各等级教职工之家的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份,验收时间为11月份。

(四)教职工之家晋级评审工作流程

1. 自评:申请教职工之家晋级的分工会,对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基层分工会建家活动基本标准》进行自评,在多数会员认为达到条件的情况下均可向校工会申请晋级验收。

2. 申请晋级验收:各分工会经与本单位党政领导协商后,每年3月份向校工会提出教职工之家晋级的申请,并提交建家活动自查报告。

3. 组织评审:校建家验收评审领导小组进行验收时,首先,听取基层工会建家工作及自评情况汇报;其次,进行民意测评,组织座谈或听取该单位会员代表的意见;再次,查阅基层工会日常管理的有关材料以及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最后,建家验收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基层工会自评、测评、考察等情况进行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五)表彰与奖励办法

对验收批准的合格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授予合格教职工之家的牌匾,同时可推荐1名本单位党政领导为优秀教职工之友;对验收批准的先进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授予先进教职工之家的牌匾,同时可推荐2名本单位党政领导为优秀教职工之友;对验收批准的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授予模范教职工之家的牌匾,同时可推荐2名本单位党政领导为优秀教职工之友

校工会对晋级的教职工之家的分工会,给予建家经费奖励,用于各分工会开展建家活动。

(六)各级教职工之家的复验

1. 合格和先进教职工之家的复验工作与基层工会工作年度考核相结合,并随机抽取部分分工会进行实地复验。

2. 对模范教职工之家要进行每两年一次的复验。

3. 模范教职工之家的复验程序:由模范教职工之家分工会首先进行自查,在经分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征得同级党政同意,报校工会进行复验。

4. 复验意见的种类

复验组可以提出以下几种意见:

1)保留原有级别;

2)推荐晋级意见;

3)限期整改意见;

4)降级意见;

5)终止称号意见。

当复验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时,将明确整改期限(一般为36个月)和整改内容;复验组提出降级意见时,一般应逐级降低;复验组提出终止称号意见时,要报校工会复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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