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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新形势下 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10-1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夯实工会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按照党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的要求,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422号)部署,结合教科文卫体系统基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中国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层工会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全部工作的基础,是落实工会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对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是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是我国唯一以事业单位为主体、以知识分子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全国产业工会。近年来,各级教科文卫体工会在国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各项事业改革发展中,主动适应职工队伍结构、劳动人事关系的新变化,在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基层工会工作现状与形势任务要求、党中央重托和职工群众的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一些基层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工会工作还没有做到所有职工中去;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等非在编职工、临时聘用人员入会情况仍不理想;一些基层工会组织不健全、不规范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些基层工会组织没有独立设置的问题仍然存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建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职代会职权不落实、不到位问题还很突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还有很大空间;帮扶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没有全面建立,通过活动适应职工多样化需求、吸引凝聚职工的作用还不强;干部队伍素质与基层工会承担的工作职责不相适应,服务职工的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各级教科文卫体工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努力开创基层工会工作新局面。

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按照“三个着力”的要求,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代表性,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广大基层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要坚持从工会组织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努力建设“六有”基层工会。一是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骨干队伍;二是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三是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四是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五是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六是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

二、主要任务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要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出发,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依法推进事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组建工作,25人以上单位应单独组建工会,25人以下单位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同的原则,在县以下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或联合会委员会。联合会委员会由专职工作人员和所属基层工会主席组成,也可吸收党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原则上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会员人数较多的应适当增加专职人员数量。坚决纠正改革改制单位中撤销工会或将工会合并到党群工作部门的现象。

加强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大会员发展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等非在编职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实现全覆盖,通过服务和活动吸引凝聚职工。推进会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做好会员登记和会员证发放工作,积极推进会员实名制管理,会员组织关系随劳动人事关系流动,完善“源头入会、凭证接转、属地管理”机制,畅通会员组织关系接转渠道。探索有效途径,实现劳务派遣公司工会会员与用人单位工会关系的对接。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一是教育引导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职工的道德素养,加强师德、科研道德、艺德、医德及体育道德建设,激发职工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正能量。深化“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工作。加强职工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二是推动改革发展。引导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支持参与推动改革,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以技术创新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深化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建功立业活动。加强教研组、科室、班组建设,广泛开展“工人先锋号”和“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三是履行维权职责。要把工会维权工作纳入党政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中来,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既旗帜鲜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引导职工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推动工会主席进入改革领导小组,参与重大改革事项和涉及职工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紧紧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劳动就业、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反映职工呼声,提出政策建议。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防止矛盾积聚、扩大。完善职代会制度,推进校(院、团、所)务公开,落实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等非在编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学校后勤系统、民办非企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四是服务职工群众。按照“会、站、家”一体化的思路,加快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职工服务中心。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特别要重视对一线职工、青年职工、困难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在内的非在编职工等群体的服务。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工会干部队伍是基层工会赖以发挥作用的关键。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依法依规推进基层工会民主选举,扎实推进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配齐配强工会干部,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工会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工会可以向基层工会推荐、选派工会主席候选人。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基层工会主席上岗一年内应参加培训。

三、方法措施

完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相关方面协同的工会工作格局。深化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党工共建机制,推动基层工会建设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健全完善与行政部门联席(系)会议制度、劳动人事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要积极主动向党政部门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取得的成效,争取和运用好党政部门和上级工会赋予的资源和手段。

坚持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工作基础、不同组织形式的基层工会,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事业单位要围绕深化分类改革,把推进民主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围绕构建互利双赢的劳动关系,以完善职代会等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要有效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推动区域(行业)性维权和服务机制建设。

强化激励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工会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保障待遇,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补贴、履职上有保障、职业上有发展,增强基层工会干部的职业荣誉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上级工会向基层兼职工会干部发放补贴。积极推动基层工会主席按照同级副职条件配备。大力表彰基层工会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基层工会主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前应向上级工会报告和备案。

畅通联系渠道。健全完善基层工会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向同级行政通报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人事关系预警、预判、预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发生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时,基层工会主席应第一时间深入职工了解情况并向上级工会报告。在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维权职责时,上级工会要加强指导帮助。建立健全基层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制度。

深化建家活动。职工之家建设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本质要求和综合载体。要以职工之家建设为引领,以会员是否满意为基本标准,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建设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各层级模范职工之家创建、申报、考核、表彰、复查等制度,提升职工之家品牌影响力。尊重会员的主体地位,广泛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加强对模范职工之家考核验收,将职工和会员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加大经费保障。依法做好工会经费收、管、用工作,保证基层工会经费足额到位,保证基层工会依法自主管理经费。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精神,加强经费审查工作。推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会工作的若干意见》(总工发〔201046号)关于按比例回拨县级教育工会活动经费的规定,确保县级教育工会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大对基层工会的经费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总工会和行政支持,努力扩大经费来源,强化基层工会经费保障。

四、组织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逐级建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工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建设目标管理、定期研究、工作通报等制度,加强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加强统筹谋划。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加强具体指导;集中时间、组织专人推动落实,帮助基层工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宣传引导。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工会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运用现场会、观摩会、学习交流会等方式,以点带面,形成推进基层工会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手段,不断增强宣传实效,扩大工会工作影响力。

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建设“职工之家”的要求破除机关化倾向,按照成为“娘家人”的要求改进工作作风,让职工切实感受到工会温暖可信、安全可靠、解决问题。各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更多到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中去,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以热情、热忱的服务打动人心、温暖人心、影响人心、赢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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