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工台球协会,简称首经贸台协。
第二条首经贸台协是在校工会领导的,由在职教职工中的台球爱好者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社团组织。
第三条首经贸台协的宗旨是: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提高台球爱好者的运动水平。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本协会主要任务:
1.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职工业余台球活动。
2.协助校工会组织台球比赛。
3.组织队伍参加与外单位的比赛交流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凡承认本会章程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教工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协会领导审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项工作的权利;
4.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5.有对协会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
6.有退出协会的自由。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纪律和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执行本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3.按时交纳会费;
4.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维护协会利益、爱护协会公共财物;
6.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形象。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会长和副会长由协会成员公开选举产生。
第五章器械与经费
第十条协会成员须对台球设备保养及维护。
第十一条协会经费主要来自校工会拨款、会员的会费,以及校内外机构或个人的友情赞助。协会经费只能用于租赁场地、购买台球设备和其它协会公共活动支出。
第十二条对协会经费支用情况,校工会有权进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工台球协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