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及北京市总工会和北京市教育工会有关工作要求,经学校党委批准,定于3月25日(星期一)召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 3月25日(星期一)13:30
会议地点:博学楼学术报告厅
二、会议内容
听取、审议《工会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选举学校出席北京市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校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
学校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四、会议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把会议安排传达到每一位代表,并协调落实代表会议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代表按时出席会议,履行代表职责。代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同意,书面向校工会报告。
2.参会人员需着正装,佩戴代表证,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无声状态,不得接打电话和中途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