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定于11月13日(周三)下午召开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工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3日(周三)13:30-14:50
2.会议地点:博远楼琢玉讲堂
(二)参会人员
校领导,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三)会议内容
听取、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学校教代会工作报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补选学校第五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校领导讲话。
二、工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一)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3日(周三)15:30-16:30
2.会议地点:博学楼学术报告厅
(二)参会人员
校领导,工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三)会议内容
补选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校领导讲话。
三、会议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会议,及时把会议安排传达到每一位代表,进一步强调会议的重要性,并协调落实参会人员提前调整好时间按时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代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同意,书面向校工会报告。
2.为确保大会准时召开,参会人员须着正装、佩戴代表证,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和中途退场。
联系人:刘玉梅 庄鹏
联系电话:83952158 83952040
校工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