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定于4月9日(周三)下午召开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工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4月9日(周三)14:00
会议地点:博远楼琢玉讲堂
二、会议内容
主要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书面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工会财务工作报告等。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党委常委,学校第五届教代会代表、工代会代表,学校中层正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及离退休老干部代表。
四、会议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会议,及时把会议安排传达到每一位代表,进一步强调会议的重要性,并协调落实参会人员提前调整好时间按时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代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经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意,书面向校工会报告。
2、为确保大会准时召开,参会人员须着正装、佩戴代表证,提前20分钟从琢玉讲堂西门签到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和中途退场。
联 系 人:庄鹏 金达
联系电话:83952040 83951653
校工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