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23年,工会组织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中国工会十八大对新时代工会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动学校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更好地总结经验、树立榜样、形成示范,校工会决定依据《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关于优秀教职工之友、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集体评选办法》,评选2023年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工会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
1.工会先进单位奖:学校各二级单位工会。
2.工会特色工作奖:学校各二级单位工会。
(二)工会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
1.优秀教职工之友:各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2.优秀工会工作者:学校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二级单位工会委员和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委员。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工会工作,在工会活动中成绩优秀的工会会员(不包括二级单位工会委员和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委员)。
二、评选条件
符合《中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关于优秀教职工之友、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集体评选办法》中的条件。
三、评选办法
(一)工会先进集体
1.工会先进单位奖:各二级单位工会经过集中述职,考核评分位居前8位。
2.工会特色工作奖:各二级单位工会经过集中述职,考核特色评分位居前8位。
(二)工会先进个人
1.优秀教职工之友:获得工会先进单位的党委书记(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2.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人数以各分工会干部(二级单位工会委员和二级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总人数的30%确定,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人员,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经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人数以各分工会全体会员总人数的10%确定,按照评选条件推荐人员,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经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
四、评选要求
(一)各分工会在各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规范操作,认真总结自评进行推荐申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定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分工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工会先进集体评选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校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总结考评工作的通知》。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材料,于12月8日16:00之前将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校工会(文化活动中心20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发到校工会邮箱(xgh@cueb.edu.cn),逾期未报的单位,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3951653
校工会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