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定于12月6日(周三)下午召开学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12月6日(周三)13:30
会议地点:博远楼琢玉讲堂
二、会议内容
听取、审议《学校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学校工会教代会工作报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校领导讲话。
三、参会人员
校领导,党委常委,学校第五届教代会代表、工代会代表,学校中层正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离退休老干部代表。
四、会议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会议,及时把会议安排传达到每一位代表,进一步强调会议的重要性,并协调落实参会人员提前调整好时间按时出席会议,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确保会议顺利召开。代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须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同意,书面向校工会报告。
2.为确保大会准时召开,参会人员须着正装、佩戴代表证,提前20分钟从琢玉讲堂西门签到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和中途退场。
联系人:庄鹏 苏静
联系电话:83952040 83951653
校工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