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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教工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3-17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艰苦奋斗的辉煌历程,展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象,进一步繁荣发展校园文化,我校将于6月份举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教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向全校教职员工征集相关书画摄影作品。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这一主题,以讴歌党的丰功伟绩,特别是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成果的内容,赞美祖国大好河山,弘扬民族精神,展现共产党人的时代风貌,党的先进性建设、廉政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及展示我校发展风茂等方面的新成果为主,要重点突出,主题鲜明。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对象:
全校教职工

2、参赛作品:
     (一)绘画类:凡是以传统绘画材料(水墨、油画棒、水粉、水彩、版画、彩色墨水笔、彩色铅笔等)创作的作品均为绘画类作品,其中包括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素描等,作品尺寸不超过8平尺为宜;
     (二)书法类:书法作品分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和篆刻印章三大类。书法作品字体不限,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软笔书法作品一般为宣纸,且不超过8平尺为宜,硬笔书法作品一般应使用A3A4纸;
     (三)摄影类:需提供电子照片,之后再由主办方统一数码作品冲洗。所有参赛作品需标注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单位;
     (四)参赛作品必须是近期自主创作的作品;
     (五)参赛作品只接收作品原件,不接收作品复印件、打印件,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不予退还;
     (六)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作品(包括在网站、报刊、出版物等媒体上使用和非经营性展览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参赛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三、评奖及刊登方式
     届时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绘画、书法、摄影三类作品,根据投稿的数量,确定设奖名额,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证书。

四、组织机构
  办:校工会      办:校书法摄影协会
联系人:李毅老师,联系电话:13001104682
书画征集联系人也可与工会朱老师联系,电话010-83952107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15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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