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我校教职工的身体素质,营造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丰富广大教职工体育文化生活,展示我校教职工的精神风貌,校工会根据学校春季运动会安排和总体要求,举办2012年春季教工运动大会。
一、比赛地点和日期
地点: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田径场
田径项目:
日 期:2012年 4月19日至20日
趣味项目:
预赛时间:4月10日至4月12日
决赛时间:4月18日下午12:30-16:00
二、比赛分组及项目
(一)、男子、女子比赛项目:
青年组(35周岁以下):100米、400米、4×100米接力、跳远、铅球、沙包掷准、飞镖。
中年组(36~49周岁以下):60米、4×100米接力、跳远、铅球、沙包掷准、飞镖。
老年组(50周岁以上): 25米往返运球、沙包掷准、门球打门、飞镖。
(二)、混合集体项目:
1、拖板鞋(2男2女)
2、龙卷风(4男4女)
3、集体跳绳(4男4女不含摇绳运动员)
4、拔河(6男6女,不含领队、教练)
三、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
1、凡我校正式工会会员和我校半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2、各分工会设领队1名, 100米、400米、跳远、铅球等单项竞赛项目仍按每人限报三项,每单项每组别限报三人报名。单项趣味项目,不设报名限制。
3、拖板鞋、龙卷风、集体跳大绳、拔河、4×100米接力五个项目每个分工会限报一个参赛队,70人以上的分工会可报两队。
4、参赛队员在调动期间以人事处档案为准,不得以双重身份参赛,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5、参加400米(含400米)及以上项目的运动员应到校医院体检,望各单位严格把关,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6、体育教学部专业体育老师及注册专业运动队,在同比赛项目中获得名次者,不占用获奖名额。
7、运动会倡导公平比赛、公平竞争、文明礼貌,比赛严禁冒名顶替和低年龄组到高年龄组参赛,一经发现除取消录取资格外,并取消其所在单位精神文明奖的评比资格。
8、运动员号码由大会统一编排。
9、报名时间为 3月28日下午4:00之前截至,过时不予补报。
四、竞赛方法
1、各项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近期补充的规则及大会裁判委员会制定的比赛规则执行。
2、比赛顺序分组及道次均由大会统一组织安排。
3、 各分工会一经报名后,报名单一律不得随意更改。
4、运动员号码一律佩带在胸前,无号码者不得参赛。
5、为端正赛场风气,对违反赛风赛纪的行为,组委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和通报处理。
6、仲裁委员会和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项比赛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预赛和决赛或采取一次预决赛办法,按成绩录取名次。报名人数不足六人时,按实际参赛人数减一录取。
2、 单项:各单项比赛分别录取前8名,分别按照9、7、6、5、4、3、2、1记分。如遇成绩相等,田赛按规则录取,竞赛按百分之一秒记取,如涉及第一名名次,同组成绩相同的按名次录取,不同组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取消下一相关名次。
3、 集体:4×100米接力取前8名,分别为18、14、12、10、8、6、4、2分。
4、 混合集体项目拖板鞋录取前6名,分别为14、10、8、6、4、2分。
5、龙卷风、集体跳绳、 拔河录取前3名。
6、团体名次按各分工会运动员在各项目比赛中得分总和计分,团体总分取前六名,如遇团体总分积分相等,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7、取得名次者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团体总分前六名发给奖牌以示鼓励。未获名次者发放纪念品。
8、 教工运动会设精神文明奖和最佳组织奖,评选办法另定。
六、其他事宜
1、 校运会如遇特殊情况,是否更改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决定。
2、 其它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商定。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会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