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落实市总工会《关于深化送温暖工程的实施方案》,加强送温暖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工会服务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在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校工会将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向困难教职工伸出温暖之手,献上一片爱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教职工(在职)统计人员范围:
1、“低保”线以下(含)职工——指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2013年本市城镇低保标准即580元的职工。
2、“低保”边缘职工——指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580元,但不超过2013年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即740元的职工。
3、2013年本人因大病自费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的职工(附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
二、基本要求:
1、各分工会要将此活动通知到广大教职工,按照规定的标准,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2013年困难教职工情况统计表》,报本单位工会核实审批。
2、各分工会要认真核查和统计本部门困难教职工情况,实事求是地按要求上报校工会,把组织的温暖和关爱真正送到困难教职工心坎上,把送温暖活动开展好。
3、各分工会所报情况要真实、准确,没有以上对象的单位可不报送。校工会将根据所报对象,从中选出部分教职工进行慰问,同时各分工会也要开展相应的慰问活动。
4、凡上报的困难教职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10日前报校工会。
联系人:韩邦利 联系电话:83952107
附件:《2013年困难教职工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