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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17
 
学校各分工会:
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任期届满,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于201612月下旬召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届期5年。为开好本次会议,现就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第四届“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由校工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分工会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四届“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附件1)组织实施,分工会主席离岗的,由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各选举单位在20161125日前将代表候选人名单(附件3)报至校工会审批。
(二)各选举单位在2016125日前按代表名额分配(附件2)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并填写《代表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代表登记表》(附件5),加盖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章报校工会,电子版发至xgh@cueb.edu.cn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第四届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是工会组织的一件大事,是学校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基础。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到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性,从大局出发,认真学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第四届“双代会”代表产生办法》,切实地落实好、开展好代表选举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代表选举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
(三)严格程序、规范进行。各分工会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对照相关办法,认真研究,严格按照程序推进代表选举工作。
  (四)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对重要情况,各分工会应及时向校工会汇报。
  (五)材料报送,及时准确,各分工会要按照工作安排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韩邦利、庄鹏 ;电话:83952107
 
 
                                              中国教育工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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