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工会即日起对经费报销程序进行规范性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经费报销流程
(一)分工会自拟活动申请交工会财务办公室,每周一由常务副主席统一批复。活动批准后,工会财务办公室向各分工会活动支付经费,经费金额超过1000元,需到工会财务办公室借取支票或办理汇款。 借取的支票或办理汇款必须在15日内归还发票报销。
(二)活动结束后,填报工会经费审批表(见附件),附件应包含活动报道、活动照片、参加人员名单、发票和报销单(A4),一同交工会财务办公室,由常务副主席批复。
(三)常务副主席审批后,工会财务办公室整理入账,如需领取报销现金的,由工会财务办公室通知经办人领取。
二、注意事项
(一)开具的发票抬头为中国教育工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税号为8111000074880253X5。
(二)发票需正规纸质普通增值税发票或正规电子打印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报销前需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验证平台验证,并在发票空白处书写“已验证”字样。
(三)开具的发票中应体现物品名称、单价、数量,如不能体现,可附上机打物品清单,并加盖售货单位发票专用章。
(四)分工会开展活动不能使用公务卡进行报销。
(五)生病教职工慰问金、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发放不再使用现金,请在慰问金申请表内填写准确汇款信息(限本人工商银行卡卡号)。
(六)工会经费审批表中金额、购买物品及数量需与发票对应信息一致。
(七)单笔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支出需附采购合同。
校工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