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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经费报销程序调整的通知

时间:2021-03-25

各分工会:

根据2020年度审计工作发现的问题,工会即日起对经费报销程序进行规范性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经费报销流程

(一)分工会自拟活动申请交工会财务办公室,每周一由常务副主席统一复。活动批准后,工会财务办公室向各分工会活动支付经费,经费金额超过1000元,需到工会财务办公室借取支票或办理汇款 借取的支票或办理汇款必须在15日内归还发票报销

(二)活动结束后,报工会经费审批表(见附件),附件应包含活动报道、活动照片、参加人员名单、发票和报销单(A4),一同交工会财务办公室,由常务副主席批复

(三)常务副主席审批后,工会财务办公室整理入账,如需领取报销现金的,由工会财务办公室通知经办人领取

注意事项

(一)开具的发票抬头中国教育工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税号为8111000074880253X5

(二)发票需正规纸质普通增值税发票或正规电子打印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报销前需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验证平台验证,并在发票空白处书写“已验证”字样

(三)开具的发票中应体现物品名称、单价、数量,如不能体现可附上机打物品清单,并加盖售货单位发票专用章。

(四)分工会开展活动不能使用公务卡进行报销。

生病教职工慰问金、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发放不再使用现金,请在慰问金申请表内填写准确汇款信息(限本人工商银行卡卡号)。

)工会经费审批中金额、购买物品及数量需与发票对应信息一致。

(七)单笔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支出需附采购合同。

 

 

 

校工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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